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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可抵押贷款 我省已率先在梅州云浮清远等地启动相关试点
发布时间:20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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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南方网转载

     农民贷款难如何破题?在广东的云浮郁南和梅州梅县等地,原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无法抵押贷款的情况已得到改变。记者昨天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全国人大农委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情况座谈会上获悉,我省已率先在梅州、云浮、清远等地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

  我省目前已选择梅州、湛江、云浮、中山等地率先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验。下一步,我省将继续鼓励各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抵押贷款试点。

  农户无资产和抵押物,如何向金融机构借钱?副省长陈云贤在会上指出,广东已明确部署在梅州、云浮、清远等地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一系列创新试验,目前梅州市梅县与云浮市郁南县已率先启动相关试点工作。

  郁南的农户将自家的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为担保物,就可以贷款建房。截至5月11日,已经有132户从中获益,累计发放贷款297.6万元。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周高雄介绍,郁南的“信用+抵押物+规划”模式,主要支持有辖区户口、有信用、有一定资金、有规划、有抵押物的“五有”农户新建、改建、扩建自住房屋。

  另外,梅州已选取梅县和蕉岭县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目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确认工作,下一步将开展登记、评估和流转试验工作。据统计,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达6959.70亿元,居全国前列,同比增长19.29%,快于各项贷款增速。

  南方网编辑:钟素萍